我是中欧金茂府的3-2-101业主,买的是期房,两年前销售人员带我看样板间时,我担心买一楼,楼上在一楼乘电梯会很吵,特意说了我的担忧,工作人员当场保证不存在这个问题,说电梯间离家门很远,并带我看了楼梯间说电梯在那边,电梯门冲着楼梯。现在即将交房,才知不仅电梯门就在门口,而且连起码的安全距离都没有,开门区域就是电梯门口的公共区域。我看过一个监控录像,有人轻轻开门,碰到了门口慢慢经过的一个老人,老人摔倒后粉碎性骨折,打官司追责开门的人。我家门口和电梯门,没有应该有的安全距离,这是金茂地产方设计施工的严重失误!我拨打过12345反映问题,市场监督部门几次回复都说安全问题他们管不了。房子如今这样,已成即定事实,拆了重建不太可能。我的诉求是:金茂地产方就这方面给我造成的困扰和损失,给予补偿,并出具书面保证书,保证我们入住后,门口发生任何碰撞等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人伤,皆追责金茂地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