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9月30号委托福建龙光美居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马尾区三木海立方1号楼1003单元进行装修,装修时间为2023年9月30号至2024年1月29号,装修期间装修质量没把控,并且服务恶劣,基于装修进度进行分批打钱,分别支付如下:签订合同之日支付24600元、砌墙完工16400元、水电完工24600元,油漆完工支付8200元,于1月27日催油漆工钱,但质量不过关,没验收通过,只粉刷了一遍底漆,责令其改造。龙光美居态度恶劣,拒不改造,截止投诉日还未进行动工,在收取大部分装修款后,龙光美居进行失联,电话打不通、微信不接,变更公司地址等操作。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