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融创文旅俱乐部小程序购买了电子票游乐卡,一直未安排行程,上周六去广州融创文旅游玩消费,现场工作人员告知已过期无法使用不能退款,让找官方客服解决,与官方客服沟通时,官方客服以过期不退款的霸王条款理由不予退款。我并未去实质消费,不给退款实在是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 站账户等限制。这种行为本质上已经违反了《新消法》的法律精神。诉求:未消费的游乐卡退款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