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4日,家里人在陕西尚德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款购买一辆雪佛兰科鲁泽。提车回家当晚,我们发现该车出厂2023年4月,距今库存长达9个月。当时她一人去看的的车,当天就交的全款,当时销售未明确告知该车出厂时间和库存信息,如果销售尽责告知了,请提供她文字或者录音录像证据。第二个是4S店提供的销售合同中,解决双方争议只能通过上海仲裁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合同限制了买家行使诉讼的权利,造成买家维权成本困难和高昂。而且合同中仲裁这一条款也没有加黑加粗说明,签合同时销售也没有明确提醒和强调。 综上,现要求退款退车,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