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5月17日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碧桂路135号高建广场售楼部交了定金3万元,并签了认购协议。事后发现开发商存在欺诈销售和违规操作。之后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和退还所交的全部款项。本人于2023年5月22日亲自到售楼处提交了解除认购协议的书面通知书。但是被楼盘销售陈桂香当场撕毁了。后来我们给该公司的两个公开邮箱也发去了该解除通知,然后还在5月23号给售楼部寄到了两份。但是他们不给回复。关于解除认购协议和退还三万元定金的原因如下。一,楼盘欺诈销售,宣传买房子送六万家电。我交了三万元定金并签了认购书后,售楼处只给我开了一张两万的定金收据,然后给了一张京东商城的家电券。上面写着此缴费不用于购房款项。三万的定金有一万扫码到了京东平台上去了。但销售表示,我交的是三万定金,家电是赠送的,但是却把定金打到平台上购买家电了,我感觉被欺骗了。二,我们是拿着征信报告去给她看了,她们打电话和银行确认过可以贷款了,我们才签的认购协议。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她们给我提供的贷款方式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售楼部的和中介看了我们的征信后,她们说我爱人的征信有点花,但是我的没有问题。她说打电话和银行确认了,可以办理贷款,但是我要交七千元的现金给她。之后我交了七千现金和三千的按揭费。她说让我们回家拿户口本结婚证拍照给她们,她帮我办理假流水假离婚,这样子贷款就能下来了。后来我多次问她们办这个是不是违法,她们都说是正常操作,没有问题的。我跟相关部门了解了一下。说办这个假流水假离婚贷款是违法的。我就没有给她们提供办理假流水假离婚的资料了。因以上缘由,我提出了解除认购协议。她们不同意。我于2023年5月22日售楼处提交书面通知,楼盘销售陈某某接待了我们,当时她把七千元的现金归还给我了,三千的按揭费也原路返回。那三万定金她说只能再退一万。剩余两万不退。因她们违规操作导致,我要求全部返还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