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2年4月在荣县碧桂园大悦府买的期房,当时和销售商谈的购房具体事宜,包含订房成功后开发商赠送免除三年物业费,一个三开门冰箱,一个电视和 5000 车位抵用卷,于2022.04.16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现场销售承诺当日今天进行公司内部系统申请(故未写入购房合同,只保留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2022.04.18再次询问销售人员赠品事宜(赠品:免三年物业费,两个家电,5000元车位抵用券)。销售人员回复:正在做资料,然后提交公司,然后转在物业就可以,家电,当月落实,5000元车位抵用券,之前已录系统,车位出来后通知,2022.07月初和中旬再次咨询销售赠品事宜,销售回复冰箱到了,另外一个未下单,回复分批次采购,一直是反反复复的推脱,承诺交房时肯定能拿到,没有实质性的反馈落实。直到2023.3月临近交房时再次询问销售人员赠品事宜,却被告知公司合作商变化,赠品无法落实,后续反复沟通无数次,销售方管理层人员拒绝出面当面沟通解决,面对普通消费者均是:“公司合作商变化,公司不承认之前的承诺,公司内部没有相关交接材料”,销售方拒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