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辉山西路碧桂园天汇售楼处看房过程中,售楼员李**在向我们推销房屋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及违规交易行为,使我签订购房认购书交了定金2万元,且本人在认购书签约时间届满前前往售楼处,售楼人员未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具体如下:1.售楼处人员虚假宣传,5月10日在推销时告知我们高层G1号楼已出售三分之一,G1号楼为一梯两户户型,但是5月12日房产局官网公示已售仅为13套,G1号楼一共132套,远达不到三分之一。2.在让我交定金2万元时要求我微信转账给售楼员个人,在我拒绝之后主动拿走我手机进入碧桂园付款小程序并在我未同意情况下进入付款界面,让我输入付款密码,在付款前未让我看到认购书协议,交完2万元后才拿出认购出让我签字。3.销售人员在推销时告知我们公摊面积为20%,在之后又更改告知我们算上阳台面积公摊为20%,但认购书上公摊面积为24.5%,在我13日前往售楼处询问时,售楼人员却又回答不出阳台面积为多少,20%公摊也无法考证。4. 5月10日在我交2万元定金前没有告知我G1楼旁边热电厂有20多米烟囱,交完钱后才告知,在我交完定金后我要求去G1号楼现场查看,售楼人员诱导我去看东侧在围挡缝隙查看,此处看不到烟囱,在我5月10日下午独自去西侧查看才看到G1号楼挨着烟囱,我在5月10日要求退定金不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