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时间原因,原定于6.24张韶涵演唱会太原站的预售票没有办法去,要求平台退款,平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大麦网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7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