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此次音乐节,在购票后的7天无理由退换时效内与大麦客服协商退票,客服以"页面已标注一经售出不退换"为理由,拒绝给我退票。根据《民法 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 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我于12315平台及消费保微信小程序平台投诉,主张并强烈要求大麦网退货,并退还我本次门票费用960元人民币,均遭到大麦网拒绝退款。